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登記離婚協議的效力

導讀:
當日區民政局經審查認定兩人申請離婚符合雙方自愿的規定因此準予登記并向二人頒發了離婚證。結論為劉先生在辦理離婚登記時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在本次行政訴訟中不具有訴訟能力。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區民政局為劉先生石女士辦理的離婚登記違反了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婚姻登記機關對其離婚登記應不予受理的規定。一審鑒于劉先生的法定代理人與石女士僅對雙方經區民政局登記的離婚協議書中關于財產分配部分存有異議判決維持區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中對婚姻關系解除所作的登記撤銷離婚證中對離婚協議書所作的登記并無不當。那么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登記離婚協議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日區民政局經審查認定兩人申請離婚符合雙方自愿的規定因此準予登記并向二人頒發了離婚證。結論為劉先生在辦理離婚登記時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在本次行政訴訟中不具有訴訟能力。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區民政局為劉先生石女士辦理的離婚登記違反了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婚姻登記機關對其離婚登記應不予受理的規定。一審鑒于劉先生的法定代理人與石女士僅對雙方經區民政局登記的離婚協議書中關于財產分配部分存有異議判決維持區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中對婚姻關系解除所作的登記撤銷離婚證中對離婚協議書所作的登記并無不當。關于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登記離婚協議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3年7月28日劉先生因病經治療后出院出院時醫院出院記錄記載為“神志清言語不能”。同年10月20日劉先生的妻子石女士與劉先生共同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協議離婚。當日區民政局經審查認定兩人申請離婚符合雙方自愿的規定因此準予登記并向二人頒發了離婚證。在該離婚證中區民政局對石女士劉先生提交的關于子女安排財產處理等事項的協議書一并予以登記。
后劉先生的法定代理人起訴至一審法院訴稱劉先生因病經手術治療雖脫離生命危險但身體處于偏癱狀態且反應遲鈍語無倫次邏輯混亂無法辨別自己曾經做過什么事情。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劉先生處于處于對其離婚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以及離婚后對其生活帶來的各種后果不能正常辨認的狀況。區民政局未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其管理審核職能為雙方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并核發了離婚證該行為違反了法定程序侵害了劉先生合法權益故請求一撤銷區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
一審法院審理期間相關部門對劉先生的訴訟行為能力進行了法醫學鑒定。結論為劉先生在辦理離婚登記時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在本次行政訴訟中不具有訴訟能力。劉先生的法定代理人對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并無異議僅對離婚協議書中關于財產分配部分提出異議。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后民政局石女士均不服分別上訴到二中院。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區民政局為劉先生石女士辦理的離婚登記違反了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婚姻登記機關對其離婚登記應不予受理的規定。一審鑒于劉先生的法定代理人與石女士僅對雙方經區民政局登記的離婚協議書中關于財產分配部分存有異議判決維持區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中對婚姻關系解除所作的登記撤銷離婚證中對離婚協議書所作的登記并無不當。據此二中院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