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的解決方式

導讀:
離婚糾紛的解決方式一對于夫妻雙方的離婚糾紛若雙方能就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辦理離婚手續1根據2003年8月8號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內容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可帶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二若雙方對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其中一項或幾項爭執不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選擇一方起訴到人民法院通過人民法庭開庭審理后下達民事判決書來解決。那么離婚糾紛的解決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糾紛的解決方式一對于夫妻雙方的離婚糾紛若雙方能就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辦理離婚手續1根據2003年8月8號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內容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可帶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二若雙方對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其中一項或幾項爭執不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選擇一方起訴到人民法院通過人民法庭開庭審理后下達民事判決書來解決。關于離婚糾紛的解決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糾紛的解決方式
一對于夫妻雙方的離婚糾紛若雙方能就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辦理離婚手續
1根據2003年8月8號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內容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可帶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這種辦理前提是雙方已簽署好離婚協議其法律后果是通過行政手段使離婚效力得到國家機關認可其離婚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則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訴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后再作出判決才能督促當事人履行若一方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則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就判決書的內容申請強制執行。
2雙方以一方為原告另一方為被告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與離婚協議書一同到人民法院辦理這種方式同樣也是協議離婚手續也較簡便但會經過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記錄并填寫有關表格最終人民法院會收回結婚證出具民事調解書該文書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書等同于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的綜合但比離婚協議書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自學履行不得上訴。如果一方不履行該文書內容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必再經過訴訟解決。
因此上述兩種協議離婚方式的優劣一比較就明白當事人可根據自己的婚姻狀況和財產狀況作出選擇。對于第二種方式一般婚姻當事人可能不太熟悉也可委托一位律師辦理該代理費用也較低若雙方爭議財產較多或需要離婚后逐漸分割完畢建議當事人選擇這種法律保障力度較高的方式。
二若雙方對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其中一項或幾項爭執不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選擇一方起訴到人民法院通過人民法庭開庭審理后下達民事判決書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對一審判決書提起上訴。
離婚訴訟的具體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