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離婚糾紛解決的方式 訴訟離婚的手續有

導讀: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訴訟離婚的手續有哪些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那么婚姻家庭離婚糾紛解決的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訴訟離婚的手續有哪些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關于婚姻家庭離婚糾紛解決的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離婚的時候如果不能和平分手,那么對于產生的糾紛又該如何處理呢?婚姻家庭離婚糾紛解決的方式怎么樣?訴訟離婚的手續有哪些?下面跟小編一起來了解。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解決的方式
一、對于夫妻雙方的離婚糾紛,若雙方能就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辦理離婚手續:
1、根據2003年8月8號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內容,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可帶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這種辦理前提是雙方已簽署好離婚協議,其法律后果是通過行政手段使離婚效力得到國家機關認可,其離婚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則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訴,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后再作出判決,才能督促當事人履行,若一方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則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就判決書的內容申請強制執行。
2、雙方以一方為原告,另一方為被告,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與離婚協議書一同到人民法院辦理,這種方式同樣也是協議離婚,手續也較簡便,但會經過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記錄并填寫有關表格,最終人民法院會收回結婚證,出具民事調解書,該文書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書,等同于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的綜合,但比離婚協議書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自學履行,不得上訴。如果一方不履行該文書內容,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必再經過訴訟解決。
因此,上述兩種協議離婚方式的優劣一比較就明白,當事人可根據自己的婚姻狀況和財產狀況作出選擇。對于第二種方式一般婚姻當事人可能不太熟悉,也可委托一位律師辦理,該代理費用也較低,若雙方爭議財產較多,或需要離婚后逐漸分割完畢,建議當事人選擇這種法律保障力度較高的方式。
二、若雙方對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其中一項或幾項爭執不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選擇一方起訴到人民法院,通過人民法庭開庭審理后,下達民事判決書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對一審判決書提起上訴。
離婚訴訟的具體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
訴訟離婚的手續有哪些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