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開庭程序有哪些

導讀:
離婚案件開庭程序有哪些1庭審前的準備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四)宣讀鑒定結論(五)宣讀勘驗筆錄。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那么離婚案件開庭程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開庭程序有哪些1庭審前的準備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四)宣讀鑒定結論(五)宣讀勘驗筆錄。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關于離婚案件開庭程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開庭程序有哪些
1庭審前的準備
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2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四)宣讀鑒定結論(五)宣讀勘驗筆錄。
3法庭辯論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4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