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管轄權

導讀: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1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四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受理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轄。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那么離婚案件管轄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1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四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受理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轄。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關于離婚案件管轄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或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1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受理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轄。
五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不予受理應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
國外一方向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七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離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國內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不予承認的當事人可到國內原戶籍所在地或婚姻締結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實踐當中很多人在外地工作不愿意到回戶籍所在地離婚一則害怕浪費時間浪費精力二則害怕家鄉親友都知道弄的心神疲憊所以都愿意在工作地離婚那么就必須證明其工作地就是其經常居住地暫住證,當地公安機關證明都可以作為相關證明時間當中,有人可能無法取得這些證明,就可以讓律師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