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離婚協議可否認定為贈與

導讀:
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可否認定為贈與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離婚時就離婚問題進行的約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將共同財產贈與子女要離婚協議書載明后可以認定為贈與行為但需要另外簽訂贈與合同。因為這時候離婚協議書還沒有生效所以雙方都可以變更協議內容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協議書那么還是可以的。實際中一旦離婚協議書對某個方面進行約定比如財產分割約定事后不能再通過補充內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約定因為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后通常不能變更。最后如果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的確存在較大問題比如有些財產未能分配那么就要及時處理。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可否認定為贈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可否認定為贈與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離婚時就離婚問題進行的約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將共同財產贈與子女要離婚協議書載明后可以認定為贈與行為但需要另外簽訂贈與合同。因為這時候離婚協議書還沒有生效所以雙方都可以變更協議內容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協議書那么還是可以的。實際中一旦離婚協議書對某個方面進行約定比如財產分割約定事后不能再通過補充內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約定因為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后通常不能變更。最后如果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的確存在較大問題比如有些財產未能分配那么就要及時處理。關于民法典中離婚協議可否認定為贈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可否認定為贈與
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離婚時就離婚問題進行的約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將共同財產贈與子女要離婚協議書載明后可以認定為贈與行為但需要另外簽訂贈與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二簽離婚協議書后可以補充內容嗎
首先簽離婚協議書后沒有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可以協商補充內容。
因為這時候離婚協議書還沒有生效所以雙方都可以變更協議內容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協議書那么還是可以的。
其次簽離婚協議書后已經辦理離婚登記的通常事后不能再通過補充內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約定。
實際中一旦離婚協議書對某個方面進行約定比如財產分割約定事后不能再通過補充內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約定因為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后通常不能變更。
所以簽離婚協議書時要么對某些問題不提要么一次性約定清楚。
最后如果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的確存在較大問題比如有些財產未能分配那么就要及時處理。
具體地當事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雙方協商處理
如果遺漏的財產較少那么雙方可以采取協商的方式避免浪費時間跟精力。
2雙方起訴法院
如果涉及的財產較多雙方又難以協商處理的必要時即可以去法院起訴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