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可否撤銷離婚協議財產分割

導讀:
一民法典中可否撤銷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民法典規定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如果是基于欺詐重大誤解等情形簽訂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協議。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民法典中可否撤銷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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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可否撤銷離婚協議財產分割
民法典規定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如果是基于欺詐重大誤解等情形簽訂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協議。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