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明確財產分割才能協議離婚嗎

導讀:
以上任何一個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都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仍屬有爭議的離婚需起訴至人民法院處理爭議問題。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后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那么需明確財產分割才能協議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上任何一個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都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仍屬有爭議的離婚需起訴至人民法院處理爭議問題。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后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關于需明確財產分割才能協議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需明確財產分割才能辦理協議離婚嗎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對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都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同意離婚并就離婚的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例如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及分割方法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數額以及不撫養子女一方的探視時間和探視方式有無債權債務及分配方式等。
以上任何一個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都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仍屬有爭議的離婚需起訴至人民法院處理爭議問題。
協議離婚后能要賠償嗎
根據婚姻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之規定因何偉的暴力行為導致婚姻解體張芳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46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只要在離婚時既未明確表示放棄損害賠償請求又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一年內提出就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協議離婚后一方反悔怎么辦
登記離婚時雙方自愿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一定條件下可以提起通過訴訟重新分割。下面幾種情況下一方可反悔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后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3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4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另行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