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的合伙財產份額如何轉讓

導讀:
今年年初我和趙某協議離婚我們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趙某將其在工藝廠中的合伙財產份額轉給我。律師認為趙某與他人合伙投資成立了工藝廠他在工藝廠所擁有的合伙財產份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在離婚協議中對該項財產的處分約定應屬有效但張某主張優先購買權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本案中由于金女士與趙某的離婚協議里有關轉讓趙某所持工藝廠財產份額的約定并未征得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該部分財產份額尚不具備轉讓給非合伙人金女士的條件。同時依照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約定離婚后持股一方的股權在離婚后歸另一方所有該約定僅對夫妻二人有效不能對抗擁有優先購買權的其他合伙人。那么離婚后的合伙財產份額如何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今年年初我和趙某協議離婚我們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趙某將其在工藝廠中的合伙財產份額轉給我。律師認為趙某與他人合伙投資成立了工藝廠他在工藝廠所擁有的合伙財產份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在離婚協議中對該項財產的處分約定應屬有效但張某主張優先購買權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本案中由于金女士與趙某的離婚協議里有關轉讓趙某所持工藝廠財產份額的約定并未征得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該部分財產份額尚不具備轉讓給非合伙人金女士的條件。同時依照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約定離婚后持股一方的股權在離婚后歸另一方所有該約定僅對夫妻二人有效不能對抗擁有優先購買權的其他合伙人。關于離婚后的合伙財產份額如何轉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5年前我和趙某結婚婚后不久他與朋友張某合伙創辦了一家工藝廠。今年年初我和趙某協議離婚我們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趙某將其在工藝廠中的合伙財產份額轉給我?,F在合伙人張某卻認為我前夫的行為侵害了他的優先受讓權因此無效請問張某的說法對嗎?
律師認為趙某與他人合伙投資成立了工藝廠他在工藝廠所擁有的合伙財產份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在離婚協議中對該項財產的處分約定應屬有效但張某主張優先購買權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合伙企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十三條規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本案中由于金女士與趙某的離婚協議里有關轉讓趙某所持工藝廠財產份額的約定并未征得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該部分財產份額尚不具備轉讓給非合伙人金女士的條件。同時依照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約定離婚后持股一方的股權在離婚后歸另一方所有該約定僅對夫妻二人有效不能對抗擁有優先購買權的其他合伙人。因此張某主張優先購買權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值得提醒的是夫妻在離婚處分財產時如果涉及的不僅僅是自己的財產權益還可能涉及到他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時不僅要遵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還要受到合伙企業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范的制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