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離婚棄房產再反悔能獲得支持嗎

導讀:
檢察官說法這個案例涉及兩個主要問題一是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以及婚后財產歸誰所有。夫妻財產約定制是夫妻財產制度的一種形式即夫妻對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一種約定。如果夫妻一旦離婚一般情況下夫妻財產的分割將按約定處理因此本案中楊林與王芳關于房屋的約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本案中男方否定了自己的許諾認為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男方應當為自己的這種行為承擔將房屋交付給女方的民事責任。那么為離婚棄房產再反悔能獲得支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檢察官說法這個案例涉及兩個主要問題一是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以及婚后財產歸誰所有。夫妻財產約定制是夫妻財產制度的一種形式即夫妻對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一種約定。如果夫妻一旦離婚一般情況下夫妻財產的分割將按約定處理因此本案中楊林與王芳關于房屋的約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本案中男方否定了自己的許諾認為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男方應當為自己的這種行為承擔將房屋交付給女方的民事責任。關于為離婚棄房產再反悔能獲得支持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檢察官說法這個案例涉及兩個主要問題一是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以及婚后財產歸誰所有。夫妻財產約定制是夫妻財產制度的一種形式即夫妻對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一種約定。這種約定在符合法律實質要件的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夫妻一旦離婚一般情況下夫妻財產的分割將按約定處理因此本案中楊林與王芳關于房屋的約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二是夫妻之間所立字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男方否定了自己的許諾認為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民事行為無效的幾種情況其中之一是“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本案中其男方在書寫字據時既沒有受到欺騙也沒有受到威脅強迫寫下違背個人意思的字據是出于個人目的而為之不符合無效民事行為的法律實質要件因此他書寫的字據是有效的。男方應當為自己的這種行為承擔將房屋交付給女方的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