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約定效力是什么

導讀:
夫妻財產約定效力1對內效力。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內效力主要是指該約定對婚姻關系當事人的拘束力這種拘束力是合同相對性原則的體現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于夫妻財產約定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間及繼承人間發生財產約定的物權效力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受此物權效力約束如需變更或撤銷必須經婚姻當事人雙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單方面的意思表示來變更或撤銷。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外效力是指夫妻財產的約定可否對抗第三人。因此在婚姻立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夫妻財產約定經登記者方產生對外效力未經合法登記者不發生對外效力從而完善我國的夫妻財產約定制度。那么夫妻財產約定效力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約定效力1對內效力。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內效力主要是指該約定對婚姻關系當事人的拘束力這種拘束力是合同相對性原則的體現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于夫妻財產約定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間及繼承人間發生財產約定的物權效力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受此物權效力約束如需變更或撤銷必須經婚姻當事人雙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單方面的意思表示來變更或撤銷。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外效力是指夫妻財產的約定可否對抗第三人。因此在婚姻立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夫妻財產約定經登記者方產生對外效力未經合法登記者不發生對外效力從而完善我國的夫妻財產約定制度。關于夫妻財產約定效力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約定效力
1對內效力。
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內效力主要是指該約定對婚姻關系當事人的拘束力這種拘束力是合同相對性原則的體現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于夫妻財產約定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間及繼承人間發生財產約定的物權效力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受此物權效力約束如需變更或撤銷必須經婚姻當事人雙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單方面的意思表示來變更或撤銷。
(2)對外效力。
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外效力是指夫妻財產的約定可否對抗第三人。承認其對外效力即可依約定而對抗第三人不承認其對外效力則不能依約定而對抗第三人如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當夫妻一方與他人實施民事行為發生對外效力則只以其個人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不發生對外效力則仍然要以夫妻共同財產來承擔民事責任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均是以登記者具有對外效力未經登記者不發生對外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財產分割意見中有“對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的規定即無規避法律的夫妻財產約定具有對外效力規避法律的夫妻財產約定無對外效力。這種規定在原則上說是正確的在司法實踐中婚姻關系當事人為逃避債務采取夫妻財產約定的方法辦理離婚手續規避法律損害了合法債權人的利益當然為無效但僅依據這一規避法律的標準來確定夫妻財產約定是否具有對外效力是不夠的也是不充分的。根據我國2001年民法典的規定夫妻財產約定對第三人生效的條件只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才能對第三人產生對抗效力。否則夫妻財產約定只在婚姻內部產生效力不對第三人產生效力。這不利于夫妻一方獨立地與第三人發生經濟交往。借鑒外國經驗依據公示方式進行登記可以有效地防止規避法律的行為更有利于保護與約定財產的夫妻進行民事活動的人合法權益。因此在婚姻立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夫妻財產約定經登記者方產生對外效力未經合法登記者不發生對外效力從而完善我國的夫妻財產約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