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權的概念

導讀:
探望權的概念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義務協助非撫養一方行使探望的權利。不告不理原則與子女探望權適用民法作為私法因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平等性法律充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那么如果離婚案件在處理小孩撫養問題的同時判決不直接撫養一方享有探望權是否和民訴法不告不理的原則相違背呢?情形(三)(四)可以通過調解或判決形式作出子女探望權的處理可以遵循民訴法“不告不理”原則。那么探望權的概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探望權的概念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義務協助非撫養一方行使探望的權利。不告不理原則與子女探望權適用民法作為私法因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平等性法律充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那么如果離婚案件在處理小孩撫養問題的同時判決不直接撫養一方享有探望權是否和民訴法不告不理的原則相違背呢?情形(三)(四)可以通過調解或判決形式作出子女探望權的處理可以遵循民訴法“不告不理”原則。關于探望權的概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探望權的概念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義務協助非撫養一方行使探望的權利。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頒布實施的婚姻法第一次把探望權寫了進去。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離婚后不與子女同居的父親或母親既有權利又有義務看望子女與子女交流子女也有與不同居父母交往溝通的渴望。事實上探望權不僅是一種法定權利,更是一種義務。正如日本學者棚瀨孝雄所指出的探望權不應是“權利的最小化”它不僅是權利還必然成為“權利之外的東西”。
不告不理原則與子女探望權適用
民法作為私法因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平等性法律充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則要求在民事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要遵循“不告不理”原則。那么如果離婚案件在處理小孩撫養問題的同時判決不直接撫養一方享有探望權是否和民訴法不告不理的原則相違背呢?離婚糾紛作為一種身份關系糾紛往往涉及共同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負擔等財產關系。主觀上離婚糾紛涉及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問題客觀上離婚案件涉及了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的負擔等。因此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訴訟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以及損害賠償問題均是附隨于離婚訴訟的從訴無論原告請求與否只要被告在答辯中提到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以及損害賠償等相關問題人民法院都應當進行全面審理。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離婚是否判決離婚案件宣判之前原被告根本無從得知。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或被告雖同意離婚但如果小孩撫養問題兩人意見相左兩人可能都不會談到小孩的探望權問題更不用說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了。審判實踐中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的答辯大致存在以下幾種情形
(一)不同意離婚
(二)同意離婚小孩撫養和其他問題存在爭議
(三)同意離婚小孩撫養和其他問題亦無爭議
(四)同意離婚小孩的撫養無爭議其他問題存在異議。
情形(三)(四)可以通過調解或判決形式作出子女探望權的處理可以遵循民訴法“不告不理”原則。當事人如果就探望權發生爭議可依照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四規定另行提起訴訟而對情形(一)(二)而言法院是否判決當事人離婚或如何處理小孩撫養等問題案件宣判之前原被告根本無從得知。原被告在小孩撫養存在爭議的前提下不會談及小孩的探望權問題更不用說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等諸多問題。因為談及探望權必然要雙方當事人對小孩撫養問題沒有爭議為前提。所以可以認為小孩撫養問題與不直接撫養一方的探視權是主從關系。法院判決一方撫養小孩必然而然地要涉及小孩探望權問題。本案即屬于情形(二)。
子女探望權在本案中適用是能動司法的體現
司法能動性是指法官在司法過程中秉承一定的法律價值遵循一定的法律規則并充分運用司法經驗創造性地適用法律從而理性地對案件的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作出判斷。司法工作有其自身的內在規律。被動性中立性是司法的一般特性。王俊院長強調“要調整理念增強能動司法的自覺性。過去人們常常把被動性視為司法自身的規律這從“不告不理”和每一個具體個案中來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從我國司法制度的本質屬性和現實國情來看能動司法更加符合當代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情形(一)(二)判決小孩的探望權不會損害直接撫養人的權利更多地是對探望權這種法定權利的昭示也是能動司法的在判決中體現。判決主文則可以根據子女的年齡大小與父(或母)居住距離的遠近三方(父母和子女)的身體狀況等因素對探望方式和次數進行判定。在離婚訴訟處理小孩撫養問題的同時一并對不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判決探望權既可以大大減輕當事人的訴累也可以節約司法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