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變賣財產外出藏匿

導讀:
馬英楊全為使法院生效的判決無法執行兩人遂于同年12月28日協議離婚并約定除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歸馬英外其余財產歸楊全所有30萬元債務則由馬英償還。后車某向豐臺區法院提出申請認為馬英楊全用離婚方式逃避債務要求追加楊全為被執行人。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馬英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被處以司法拘留但仍不吸取教訓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伙同楊全采用“協議離婚”變賣財產關閉工廠外出藏匿等方式逃避法院執行致使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無法執行屬于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均應依法懲處。馬英在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楊全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那么協議離婚變賣財產外出藏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馬英楊全為使法院生效的判決無法執行兩人遂于同年12月28日協議離婚并約定除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歸馬英外其余財產歸楊全所有30萬元債務則由馬英償還。后車某向豐臺區法院提出申請認為馬英楊全用離婚方式逃避債務要求追加楊全為被執行人。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馬英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被處以司法拘留但仍不吸取教訓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伙同楊全采用“協議離婚”變賣財產關閉工廠外出藏匿等方式逃避法院執行致使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無法執行屬于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均應依法懲處。馬英在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楊全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關于協議離婚變賣財產外出藏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加大了打擊和制裁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的力度。今年6月10日對一起故意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馬英二年有期徒刑判處楊全一年有期徒刑。1997年馬英楊全夫妻二人在本市豐臺區開辦了一家床具廠楊全為經營者由馬英具體負責經營。此后因使用車某等提供的床網床具廠共欠貨款3783萬元對方分別將馬英訴至法院。
2001年8月21日豐臺區法院分別判決馬英給付車某等貨款。馬英對判決不服向二中院提出上訴。在二審期間馬又撤回上訴。豐臺區法院的民事判決發生效力。
馬英楊全為使法院生效的判決無法執行兩人遂于同年12月28日協議離婚并約定除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歸馬英外其余財產(包括床具廠)歸楊全所有30萬元債務則由馬英償還。
2002年2月28日因馬英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豐臺區法院對馬英予以司法拘留15日。后車某向豐臺區法院提出申請認為馬英楊全用離婚方式逃避債務要求追加楊全為被執行人。馬英得知后即關閉工廠變賣機器后與楊全共同躲藏他處。同年4月6日豐臺區法院下達裁定認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當共同償還裁定馬楊二人共同清償債務。
由于二人外出藏匿致使法院生效裁判長期無法執行檢察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起訴到二中院。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馬英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被處以司法拘留但仍不吸取教訓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伙同楊全采用“協議離婚”變賣財產關閉工廠外出藏匿等方式逃避法院執行致使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無法執行屬于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均應依法懲處。馬英在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楊全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二中院院長王清表示對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一個時期以來一些當事人有能力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向法院的尊嚴提出挑戰。這是法律不允許的。此案的審判表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