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因一方藏匿財產是否能要求變更離婚協議

導讀:
1婚后能否要求變更離婚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對方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夫妻財產共同處分權。那么離婚后因一方藏匿財產是否能要求變更離婚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婚后能否要求變更離婚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對方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夫妻財產共同處分權。關于離婚后因一方藏匿財產是否能要求變更離婚協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婚后能否要求變更離婚協議?
網友提問我去年和老公辦了協議離婚我們的離婚協議里寫了“無共同財產”但離婚后我發現對方隱瞞了一套房產還有兩個我不知道的銀行賬戶請問我還能重新要求分割這些財產嗎?
律師回答實踐中如果離婚協議中未明確寫明具體財產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會將未寫入離婚協議中的財產進行分割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要求分割對方所隱瞞的夫妻共同財產。同時若法院認定對方確實隱瞞了夫妻共同財產小陳可以要求對方少分或者不分。
2發現對方隱匿財產該怎么辦?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化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被隱匿的財產該如何處理?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A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B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對方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夫妻財產共同處分權。
(2)對方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處理措施
A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現對方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B離婚時發現對方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C離婚后發現對方離婚前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并且可以請求多分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