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時有哪些財產可以分割

導讀:
離婚訴訟時有哪些財產可以分割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即使在此之前有雙方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也必須是以辦理離婚登記時再次確認為有效否則無效。那么離婚訴訟時有哪些財產可以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時有哪些財產可以分割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即使在此之前有雙方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也必須是以辦理離婚登記時再次確認為有效否則無效。關于離婚訴訟時有哪些財產可以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時有哪些財產可以分割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應如何履行
1按照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協議離婚須是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主要內容是對離婚財產的分割及補償債務的分擔和子女的撫養及費用的分擔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然后簽名表示認可。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實際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訂立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依法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應予遵守全面履行。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明確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即使另一方的權益受到損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還必須依法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確認生效后才能按規定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審查時只要認定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都會依法確認離婚協議的合法和有效。
2按照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前達成的協議并無法定的效力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時雙方確認之時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產生法律效力。因此對于協議書的理解應當是以登記時雙方確認的離婚協議書為準。即使在此之前有雙方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也必須是以辦理離婚登記時再次確認為有效否則無效。這樣理解自然就不難判斷雙方爭議的4萬元補償款是否實際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