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偷拍照片能否作為訴訟證據

導讀:
我想問這些證據能作為我向法院申請離婚賠償的訴訟證據嗎?分析與解答你所提問題的焦點是偷拍照片和錄像的證據證明力問題。當前非法證據問題在民事訴訟法中并沒有作明確的規定法學界存在著較大的分歧。根據訴訟法的證據原則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所謂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那么離婚偷拍照片能否作為訴訟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想問這些證據能作為我向法院申請離婚賠償的訴訟證據嗎?分析與解答你所提問題的焦點是偷拍照片和錄像的證據證明力問題。當前非法證據問題在民事訴訟法中并沒有作明確的規定法學界存在著較大的分歧。根據訴訟法的證據原則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所謂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關于離婚偷拍照片能否作為訴訟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與丈夫2002年登記結婚。婚后丈夫為尋求婚外的慰藉有了外遇。2006年8月丈夫向我提出協議離婚遭到我的拒絕。2008年10月他便向法院起訴離婚。看到丈夫這樣絕情我真是傷透了心。為證明丈夫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我委托私家偵探偷拍并制作了他和第三者同吃同住的錄像資料。我想問這些證據能作為我向法院申請離婚賠償的訴訟證據嗎?
分析與解答
你所提問題的焦點是偷拍照片和錄像的證據證明力問題。當前非法證據問題在民事訴訟法中并沒有作明確的規定法學界存在著較大的分歧。
根據訴訟法的證據原則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所謂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它除了要求證據的形式應當合法外還要求證據的收集提供甚至審查等環節也必須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對于私自偷拍偷錄行為是否合法最高法院1995年3月關于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批復認為“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只有經過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根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以這種手段取得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該批復對禁止當事人以偷拍偷錄的方式收集證據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一刀切的規定也帶來了一系列的負面效應影響了法律公平的實現使部分當事人因舉證困難或無法舉證而承擔了不利的法律后果不利于對他們民事權益的保護。
最高法院2001年12月頒布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稱規定)中對此問題作出了新的解釋。新的司法解釋第六十八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同時第七十條第三款規定“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
規定對證據合法性的判斷標準為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比1995年的批復更合理但是在適用時仍然存在因規定籠統模糊而導致同一案件存在不同看法的問題。因此這就給了法官自由裁量權。
你丈夫作為“有配偶者又與他人同居”并不具有法律規定的值得保護的合法權益。第三者雖然具有隱私權但是隱私權與你的配偶權發生沖突一般可以認為配偶權應當優于第三者的隱私權而受到保護。照片錄像雖然涉及到第三者的隱私但是你制作的目的并非是為了侵害第三者的隱私權而是為了保護自己更優先的配偶權涉及他人隱私是迫不得已因此該偷拍照片錄像并未侵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外就“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這一條款本身而言你委托私人偵探偷拍你丈夫及第三者的行為固然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合法取得證據的方式但是對于個案中事先偷拍偷錄取得的證據應當區分情況來認定不能因此就認定其不具有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