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代替子女撤銷婚姻嗎

導讀:
1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請撤銷婚姻嗎撤銷婚姻的請求權只能是由受到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親屬都不能代為行使。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從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因脅迫結婚形成的婚姻關系及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姻是屬于可撤銷婚姻的情況。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2條的規定此處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那么父母可以代替子女撤銷婚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請撤銷婚姻嗎撤銷婚姻的請求權只能是由受到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親屬都不能代為行使。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從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因脅迫結婚形成的婚姻關系及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姻是屬于可撤銷婚姻的情況。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2條的規定此處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關于父母可以代替子女撤銷婚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請撤銷婚姻嗎
撤銷婚姻的請求權只能是由受到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親屬都不能代為行使。對此我國婚姻法第11條是有明確規定的。同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0條第2款明確規定“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本人”。
2什么是可撤銷婚姻哪些婚姻是可以撤銷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從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因脅迫結婚形成的婚姻關系及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姻是屬于可撤銷婚姻的情況。
之所以規定因脅迫而結婚的婚姻是屬于可撤銷婚姻是因為該婚姻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結婚行為本質上是需要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和結婚的合意受脅迫的當事人因為害怕自己或者其近親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受損而作出了不真實的意思表示但是婚后雙方彼此建立了感情家庭幸福受脅迫的當事人并不想使其婚姻關系歸于無效因此婚姻法將這類婚姻界定為可撤銷的婚姻。
在現實生活中也常有乘人之危結婚欺騙結婚及重大誤解結婚等現象這些現象是否可以屬于可撤銷婚姻的范圍這就需要咨詢專業的婚姻律師律師會用專業的法律知識及實務能力幫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從而更好的維護您在婚姻中的合法權益。
3可撤銷婚姻的請求權有時間限制嗎
按照我國婚姻法第11條的規定受脅迫的一方可撤銷婚姻的請求權是有時效限制的即其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但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2條的規定此處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