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有什么規定

導讀: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也是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家庭穩定了社會就穩定,家庭幸福了,人們的幸福指數也就提高了。然而,當相愛的兩個人走進婚姻后,總有一部分人因種種原因會先離開一方,留下另一方照顧孩子。那么民法典中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有什么規定呢?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民法典的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有什么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此條款是《民法典》新增內容,充分表明《民法典》對老年群體的重視與關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二、民法典對于婚姻家庭將會發生哪些變化
(一)對夫妻共同財產有了新的規定:在原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的基礎上,新加了:勞務報酬(做兼職的收入)、投資收益(所有投資的收益)兩項收入。
(二)如果房子是婚前婆婆買的,房產證上只有老公的名字,那么離婚時,房子與媳婦無關?!睹穹ǖ洹芬幎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想必這也是許多女孩子婚前要把自己名字寫到房產證上的原因吧。
(三)以后夫妻離婚,不用再爭撫養權問題了。不滿2歲的子女,將直接由母親撫養。
(四)對于“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也就是決定權在孩子而不在父母了。
(五)對于婚生和非婚生子女親權也做了具體規定;
(六)對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巨額債務,都做了明確規定。以后不用再擔心丈夫因賭博或做其他與婚姻家庭無關的投資,欠下了巨額債務,而要兩人一起償還的無理要求;
(七)對于草率離婚、沖動離婚給出了30天冷靜期,讓“有可能不會離”的夫妻多了一個冷靜思考的機會。
(八)對于質疑親子關系的可以請求法院確認;成年子女也有這個權利。
(九)對于收養孩子也有明確規定;
(十)子女贍養父母的條件也有了新變化,由“父母無勞動能力”改為“父母缺乏勞動能力”,降低了父母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