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

導讀:
一、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是相互的,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二、離婚后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夫妻關系是夫妻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形成的婚姻關系,可以因為其符合法律規定而產生,也可以因為雙方的法律行為而解除。但是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實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系,一旦形成,就無法解除。那么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是相互的,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二、離婚后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夫妻關系是夫妻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形成的婚姻關系,可以因為其符合法律規定而產生,也可以因為雙方的法律行為而解除。但是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實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系,一旦形成,就無法解除。關于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
父母和子女的法律義務是相互的,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離婚后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
夫妻關系是夫妻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形成的婚姻關系,可以因為其符合法律規定而產生,也可以因為雙方的法律行為而解除。但是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實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系,一旦形成,就無法解除。父母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無論子女隨哪一方生活,其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依然存在。
對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之間的撫養關系而言,婚姻關系解除時,繼父(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繼子女的,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的撫養關系自然解除。愿意繼續撫養的,人民法院可以同意。對繼父母與成年繼子女之間的身份關系和權利義務關系不因離婚自然解除。繼父母或繼子女一方或雙方提出解除繼父母子女關系并符合法律規定時方可解除。
對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身份關系及權利義務關系不因養父母離婚而解除。養父母離婚后,養子女無論由養父或養母撫養,仍是養父母雙方的養子女。特殊情況下,如養父母離婚時需要依法變更或解除養父母子女關系的,也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