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

導讀:
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丈夫失蹤五年妻子可以起訴離婚。根據法律規定妻子對失蹤五年的丈夫只起訴離婚不申請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將做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按照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民法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那么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丈夫失蹤五年妻子可以起訴離婚。根據法律規定妻子對失蹤五年的丈夫只起訴離婚不申請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將做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按照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民法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關于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
丈夫失蹤五年妻子可以起訴離婚。根據法律規定妻子對失蹤五年的丈夫只起訴離婚不申請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根據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將做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按照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民法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為3個月。公告期屆滿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的判決。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動解除。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失蹤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離婚。法院受理后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則以缺席判決的方式作出是否準予離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法院會判準予離婚對于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無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雖然法律賦予了夫妻一方以上權利但根據筆者多年實務經驗很多法院考慮到婚姻關系是一種依附人身性質的法律關系一旦判決解除婚姻關系即使錯判也無法通過重審方式恢復婚姻關系因此為防止起訴離婚方惡意離婚或獨占財產等而故意隱瞞對方蹤跡一般在立案受理和判決時都十分謹慎和保守處理。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以起訴離婚方無法提供對方當事人的住所為由而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了又以各種理由一再延長審判期限或不判決離婚。對于那些惡意失蹤遺棄家庭成員的人這種做法過分保護了他們的利益反而令無過錯的起訴離婚方無法解除婚姻關系并重新組織正常的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