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變通規定有哪些,婚姻法變通規則的適用范圍

導讀:
民法典是與婚姻相關的法律結婚離婚等都需要按照民法典的內容實施。那么民法典中的變通規定有哪些,民法典變通規則的適用范圍?制定變通規定的程序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變通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許多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補充規定都將民法典中的法定婚齡降低了2歲以男20周歲女18周歲為最低的結婚年齡。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均規定子女的民族從屬由父母雙方商定。一些地方在貫徹執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時還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作了有針對性的補充規定如禁止家支部落干涉婚姻自由禁止頂替轉房的婚姻關系等。那么婚姻法中的變通規定有哪些,婚姻法變通規則的適用范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是與婚姻相關的法律結婚離婚等都需要按照民法典的內容實施。那么民法典中的變通規定有哪些,民法典變通規則的適用范圍?制定變通規定的程序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變通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許多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補充規定都將民法典中的法定婚齡降低了2歲以男20周歲女18周歲為最低的結婚年齡。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均規定子女的民族從屬由父母雙方商定。一些地方在貫徹執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時還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作了有針對性的補充規定如禁止家支部落干涉婚姻自由禁止頂替轉房的婚姻關系等。關于婚姻法中的變通規定有哪些,婚姻法變通規則的適用范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是與婚姻相關的法律結婚離婚等都需要按照民法典的內容實施。民法典的內容包括很多方面其中就對變通做了相關的規定需要人們遵循。那么民法典中的變通規定有哪些,民法典變通規則的適用范圍?
民法典中的變通規定有哪些
制定變通規定時應當遵循的原則有二
一是以全國性的婚姻家庭立法(民法典民法典等)的原則為依據全國性的婚姻家庭立法中的原則規定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質和特征對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婚姻家庭關系是同樣適用的。
二是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關系的具體情況。在制定有關規定時要將原則性和靈活性結合起來。
制定變通規定的程序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變通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區制定的變通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
變通規定的主要內容
(1)關于法定婚齡。
許多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補充規定都將民法典中的法定婚齡降低了2歲以男20周歲女18周歲為最低的結婚年齡。新疆西藏寧夏內蒙古等都是如此規定的。
(2)關于婚姻家庭習俗的改革。
許多變通或補充規定都有尊重民族傳統宗教信仰和改革不符合民法典原則的落后習俗的內容。如廢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封建婚姻禁止宗教干涉婚姻家庭結婚離婚必須依法辦理等。
(3)關于計劃生育。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但在政策上可以適當放寬。有些民族自治地方根據本地區本民族的具體情況在生育節制上作了適當變通的規定。也有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規定是同國家的生育政策完全一致的。
(4)關于民族通婚。
某些民族自治地方對此作了明確肯定的規定。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規定“回族同其他民族的男女自愿結婚任何人不得干涉。”另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對此未作規定可按照民法典的精神國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結合具體情況妥善處理。
(5)關于子女的民族從屬。
不同民族的男女結婚必須正確地處理所生子女屬于父方民族還是母方民族的問題。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均規定子女的民族從屬由父母雙方商定。有的民族規定子女未成年時由父母商定成年后由子女自定。
一些地方在貫徹執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時還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作了有針對性的補充規定如禁止家支部落干涉婚姻自由禁止頂替轉房的婚姻關系等。
民法典變通規則的適用范圍
關于變通規定的適用范圍各民族自治區地方的具體規定頗不相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只適用于本地區的少數民族不適用于漢族。
(2)只適用于本地區少數民族中的一般群眾不適用于少數民族中的干部和職工。
(3)只適用于本地區農村牧區的少數民族居民不適用于城鎮中的少數民族居民。
(4)既適用于本地區的少數民族也適用于同少數民族結婚的漢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