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于婚內出軌的最新規定_新婚姻法關于婚內出軌的規定是什么

導讀: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七條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同居的法律后果:這是婚姻法明確規定的過錯行為,行為人為過錯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理論上說,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外,還存在以其個人財產作出賠償的可能性。
新婚姻法關于婚內出軌的規定是什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七條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不忠行為,通常說就是“婚外情”,我國法律上主要規定了三種夫妻不忠行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指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關于通奸的法律后果:我國現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條列舉的需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的過錯行為中,并未將通奸列入,也就是無過錯方針對通奸行為一方提起的損害賠償主張,嚴格說是缺乏法律依據的。實踐中法院一般會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作考慮,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即讓與他人通奸一方適當少分財產。
2、同居:最高法司法解釋將此定義為“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這是婚姻法明確規定的過錯行為,行為人為過錯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理論上說,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外,還存在以其個人財產作出賠償的可能性。
3、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圍的人也認為其為夫妻,則構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還為上述行為的,同樣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構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據刑法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仍可主張損害賠償。
新婚姻法關于再婚離婚的規定是怎樣的
新婚姻法已經時下,最新《民法典》對再婚離婚的規定是: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對當事人提起的訴訟先行調解,調解不成進行審理;協議離婚是雙方自愿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書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新婚姻法關于復婚財產
新婚姻法關于復婚財產:雙方當事人復婚后,可以就財產的歸屬作出約定,約定財產為共同所有。否則復婚前的財產應當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其中,婚前財產在婚后未作特別約定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離婚后仍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