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權包括什么內容?

導讀:
婚姻法的這一規定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子女是隨父姓還是隨母性,憲法、民法等相關法律都沒有作明確的規定,只有婚姻法規定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父母也應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同時,第三人非法侵害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時,父母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請求返還原物或請求排除第三人的侵害,回復其對該財產的管理權。那么親權包括什么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的這一規定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子女是隨父姓還是隨母性,憲法、民法等相關法律都沒有作明確的規定,只有婚姻法規定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父母也應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同時,第三人非法侵害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時,父母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請求返還原物或請求排除第三人的侵害,回復其對該財產的管理權。關于親權包括什么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人身方面的親權
(1)子女的姓氏權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性。這就很明確的給出了這一問題的答案。這是在消除了夫權,破除了男尊女卑的封建習俗,確立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作出的規定,長期以來,子女被視為是父系家族的血脈和后代,子女的姓氏被規定從父姓。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性的權利和地位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因此要求子女隨母性的案例也在增多?;橐龇ǖ倪@一規定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
子女是隨父姓還是隨母性,憲法、民法等相關法律都沒有作明確的規定,只有婚姻法規定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因此,確定子女的姓氏,應由夫妻平等協商而定,這是體現《婚姻法》男女平等原則,體現《婚姻法》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規定。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因此,子女成年后,可以自己選擇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甚至可以決定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未成年子女是無民事行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只能由父母協商決定其姓氏,自己無權對自己的姓氏作出選擇。
(2)住所指定權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住所享有指定權,未成年子女不得隨意離開父母所指定的住所。住所指定權是為了父母能更好地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
(3)懲戒權
為保證對未成年子女的管束,父母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可以對未成年子女行使懲戒權,以幫助未成年子女棄惡從善。但父母行使懲戒權時,不得損害子女的人格,不得侵害子女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4)法定的代理權和同意權
由于未成年子女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不能獨立地行使身份行為,必須由父母代理進行。因此,未成年子女的職業許可、被收養等身份上的行為是由父母代理進行或經過父母的同意后行使。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父母也應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
(5)子女交還請求權
當未成年子女被他人非法誘騙、拐賣、隱匿或扣留時,父母有權請求交還子女,必要時也可請求法院判令對方交還子女。
2、財產方面的親權
(1)法定代理權和同意權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因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而不能獨立地實施財產行為,應由其父母代理行使或經其父母同意后實行。但父母在行使財產行為的代理權時,應維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除考慮未成年人利益外,不得擅自處分未成年人財產。
(2)管理權
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財產,由其父母對該財產行使管理權。但管理權是相對于處分權而言,主要以財產價值保存和增加為目的,而不涉及變更財產性質的利用行為及改良行為等一切事實上和法律上的行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財產行使管理權時,應以與處理自己事務的同一注意進行管理,因父母未盡此注意而造成未成年子女財產損害的,父母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第三人非法侵害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時,父母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請求返還原物或請求排除第三人的侵害,回復其對該財產的管理權。
(3)用益權
父母在維護未成年子女財產權益的前提下,有合理地利用、支配未成年子女財產的權利。父母在行使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用益權所得到的收益原則上歸屬未成年子女,但可以用于該子女的養育費、財產的管理費以及家庭的其他必要的開支。
(4)處分權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原則上不享有處分權。但在某些情況下,父母享有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的處分權?;谖闯赡曜优男枰屠?,是該處分行為有效性的根本所在。在父母收入難以維持子女日常生活時,也可從子女的財產中支付部分的撫養費。當未成年子女因不法行為而致他人損失,也可從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中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