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合同糾紛

導讀: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繼承人依法取得的房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那么房屋繼承合同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繼承人依法取得的房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關于房屋繼承合同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房屋繼承協議糾紛如何解決
正常情況下,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總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繼子女、同居者等繼承問題,具體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一)繼子女與養子女具有相同的房產繼承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一條規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第十九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二)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繼承權
1994年后法律對以夫妻名義同居就有夫妻身份予以了否定。《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死亡一方盡了較多義務的可以適當分得遺產,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繼承人的繼承權,而是繼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產生的權利。
(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遺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規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二、繼承房屋怎么過戶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三、房屋繼承的條件
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遺囑和被繼承人已經死亡的事實,如父母健在,子女就不能繼承其房產。父母愿意將自己的房產生前贈與子女,該行為不屬于繼承,叫做生前贈與。
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此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此處所說的父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參與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人依法取得的房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不能把家庭共有房產、夫妻共同房產等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對于上述財產首先應當先行析產,將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來,然后對于被繼承人的個人房產才可以繼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