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什么

導讀: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如何的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收養關系形成以后,被收養人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告消除。如何確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系婚姻法對在什么情況下繼父母與繼子女才算形成撫養關系沒有作出明確規定。那么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如何的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收養關系形成以后,被收養人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告消除。如何確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系婚姻法對在什么情況下繼父母與繼子女才算形成撫養關系沒有作出明確規定。關于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如何的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法定繼承人中的子女包括養子女。收養關系是人們之間經過協議,收養人領養送養人的子女作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為。收養關系形成以后,被收養人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經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系,應注意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雙方雖未辦理收養的法律手續,但存在撫養教育、贍養扶助的事實;
(2)雙方以父母子女相稱,親朋也知道他們是養父母子女關系;
(3)養子女與其生父母的權利義務已經消除。具備以上條件的,才能互相繼承。
在處理養子女繼承糾紛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確認養子女繼承權的前提是看他們同被繼承人是否依法確立了收養關系。
2、養子女與親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條件基本相同時,繼承份額相同。
3、養子女對生父母的遺產沒有繼承權。
4、養子女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
5、解除了收養關系的養子女不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
6、尚未正式解除收養關系的養子女,仍然享有繼承權。
如何確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系
婚姻法對在什么情況下繼父母與繼子女才算形成撫養關系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理論上,也尚未形成統一的觀點。比如有如下幾種觀點:
(1)繼子女尚未成年,隨生父母一方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時,繼父或繼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贍養扶助,亦視為形成了撫育關系。
(2)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料與撫養;或者雖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事實上長期贍養扶助繼父母。
(3)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負擔撫養費用,也應認為形成了撫養關系。
(4)判斷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主要標準是繼父母是否承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如果未承擔任何費用,即使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認為他們之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而只是一種姻親關系。
我們認為,確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撫養關系的標準是:第一,未成年的繼子女隨生父與繼母或隨生母與繼父共同生活,即有撫養事實。如繼子女已成年,即便隨生父與繼母或隨生母與繼父一起生活,也不能認為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第二,繼父母對未成年繼子女的撫養事實要持續一定時間。下面,就這兩個標準,分別予以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