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合同一方過世是否可以繼承

導讀:
投資合同一方過世是否可以繼承首先,合同不同于財產,合同主體消失(死亡),合同自然失效。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然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那么投資合同一方過世是否可以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投資合同一方過世是否可以繼承首先,合同不同于財產,合同主體消失(死亡),合同自然失效。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然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關于投資合同一方過世是否可以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投資合同一方過世是否可以繼承
首先,合同不同于財產,合同主體(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消失(死亡),合同自然失效。也就是說,可以繼承財產,但是不能繼承這個合同。
第二,你可以和對方協商,重新訂立合同。這個不存在違約,因為原來的合同因當事人死亡已經解除了。
第三,合同提前終止,雙方可以協商對原有投入進行補償,但是必須取得合意。
合同一方死亡合同還能履行嗎
我國法律對于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問題并未作出明確規定。
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一方當事人死亡,顯然不屬于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當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約定一方當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終止或者不將一方當事人死亡約定為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權的話,似乎合同權利義務還繼續存在。
然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這條法律確定的原則,即“合同相對性原則”。即合同只在當事人之間有法律約束力,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合同的效力范圍僅限于合同當事人之間,第三人不能主張合同上的權利,也不能承擔合同上的義務。
而一旦當事人死亡,顯然法律是無法對死人有約束力的。按照這個邏輯來說,似乎合同的權利義務就應該自然終止,也就是說合同效力終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