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公司股份必須要辦公證嗎

導讀:
繼承公司股份必須要辦公證嗎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股東死亡后,合法的繼承人是有權繼承股權的,但公司章程有規定的除外,但繼承股權的不一定要辦理公證。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那么繼承公司股份必須要辦公證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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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公司股份必須要辦公證嗎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股東死亡后,合法的繼承人是有權繼承股權的,但公司章程有規定的除外,但繼承股權的不一定要辦理公證。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