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一套房繼承遺產可以上產權嗎

導讀:
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一)買賣;(二)互換;(三)贈與;(四)繼承、受遺贈;(五)房屋分割、合并,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六)以房屋出資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并,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三十四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那么單身一套房繼承遺產可以上產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一)買賣;(二)互換;(三)贈與;(四)繼承、受遺贈;(五)房屋分割、合并,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六)以房屋出資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并,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三十四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關于單身一套房繼承遺產可以上產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身一套房繼承遺產可以上產權嗎
依據我國房屋管理辦法的規定,繼承人繼承房屋后,無論是否單身都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當事人攜帶相關的材料后就可以辦理登記。
相關法律規定
《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并,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并,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三十四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辦理房產繼承有以下三種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遺囑、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拿著法院的生效文書,如判決書、調解書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3.如果當事人自愿前往公證機構辦理相應的繼承權公證,當然也可以憑公證文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根據《不動產登記實施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