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死亡其繼承人有何義務

導讀:
受托人死亡其繼承人有何義務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受托人若是無權代理的要擔責很多時候,盡管隱名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通過口頭或書面的方式明確了代理權限的范圍,但依然會時常出現受托人超越代理權限范圍作出無權代理行為的現象。通常情況下,受托人的無權代理行為,若是得到委托人追認的,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當第三人違約的,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追究第三人的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那么受托人死亡其繼承人有何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托人死亡其繼承人有何義務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受托人若是無權代理的要擔責很多時候,盡管隱名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通過口頭或書面的方式明確了代理權限的范圍,但依然會時常出現受托人超越代理權限范圍作出無權代理行為的現象。通常情況下,受托人的無權代理行為,若是得到委托人追認的,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當第三人違約的,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追究第三人的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關于受托人死亡其繼承人有何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托人死亡其繼承人有何義務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三條【受托人死亡后其繼承人等的義務】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受托人若是無權代理的要擔責
很多時候,盡管隱名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通過口頭或書面的方式明確了代理權限的范圍,但依然會時常出現受托人超越代理權限范圍作出無權代理行為的現象。
通常情況下,受托人的無權代理行為,若是得到委托人追認的,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但若委托人不追認的,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則由受托人自己承擔,第三人可以通過協商或法院訴訟的方式追究受托人的法律責任。
例如上述例子,依照委托合同約定,周某委托張三買價格50萬的房屋,但張三買了李四價值100萬的精裝房,若周某接受的,就應該補上差額,若不接受的,由張三承擔相應的責任,自行買下房屋或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人違約的需擔責
合同無法履行,并不是只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原因導致的,也可以是第三人違約等原因造成的。當第三人違約的,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追究第三人的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例如上述例子,張三與李四達成買房合同后,李四因房價上漲違約時,張三或者周某都可以要求李四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相應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