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死亡怎么辦

導讀:
若該繼承為法定繼承人的,則其份額可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一、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死亡怎么辦
1、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死亡的處理方式:若該繼承人為遺囑繼承人的情況下,則其份額由法定繼承人予以繼承。若該繼承為法定繼承人的,則其份額可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不在怎么辦
1、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2、若第一順位的父母不在則由第一順位中的子女和配偶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
3、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5、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6、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