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然后死亡妻子有義務還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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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妻子前夫孩子的撫養費,有義務給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子女撫養費由父母承擔,如果再婚后沒有形成撫養關系的,妻子前夫的孩子是沒有義務給撫養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妻子前夫孩子的撫養費,有義務給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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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在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后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父母與子女是獨立的個體,在一般情況下父母欠債的,作為子女也是沒有償還的義務。除非此時的債務是父母和子女共同欠下的或者子女作為債務的擔保人存在,那么子女才有義務對該債務進行清償。那么父母欠錢作為子女有義務幫忙還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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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么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內有償還責任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個人開支或者從事非法活動,比如賭博、放高利貸,妻子對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這屬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沒有償還責任,婚前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有義務還嗎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就由丈夫和妻子一起償還,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且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如果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就由丈夫個人來償還,妻子沒有償還義務,3、如果丈夫的借款發生在結婚以前,那么也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承還款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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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協商,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王*明所有,王*新歸王*明撫養,曹*英每月給付500元撫養費,并負責償還夫妻共同債務5000元。王*明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承擔的撫養費,曹*英不予返還,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已全部判歸王*明所有;曹*英與王*明離婚后至王*新由曹*英領回這段時間內的撫養費,應由曹*英返還給王*明。本案曹*英與王*明雙方當事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由于曹*英隱瞞小孩是與他人通奸所生這一重要事實,致使王*明將小孩當成自己的親生子女撫養。那么丈夫應否承擔妻子私生子的撫養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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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因許女士患有疾病,夫妻之間產生矛盾,2006年7月分居至今。其間,吳先生曾3次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均未獲支持。另查明,許女士經鑒定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父系重殘無業,母親無工作,家庭經濟困難。許女士雖每月有400元低保保障,但須交納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費用,而吳先生每月收入有1500余元。去年12月,許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吳先生承擔每月扶養費800元及醫療費4.4萬余元。法院認為,許女士因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窘迫,吳先生理應盡其所能乃至降低自身的生活水平而承擔起扶養、幫助之責。法院綜合各方面因素,酌定吳先生應負擔扶養費600元,同時對妻子自理部分的醫療費承擔責任。那么妻子喪失勞動能力丈夫有撫養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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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損毀欠條仍需履行還款義務被嚼碎的欠條仍可作為證據。案件審結后,李某多次向斯某索要欠款,一直未果。今年5月24日,斯某找到李某稱先償還部分欠款,剩余欠款重新打欠條,李某表示同意。隨后,斯某將欠條撕毀并塞進嘴里嚼碎,李某見狀報了警。民警來到現場,找到了被斯某損毀的欠條。10月13日,李某將斯某訴至法院,要求斯某給付欠款7000元,并承擔本案的一切訴訟費用。本案中,欠條雖然被被告撕毀嚼碎,原告進行了粘貼,使欠條仍保持了證明雙方間欠款事實的完整性。李某主張的欠款事實有欠條為證,斯某提出與其相反的已還債的主張未提供其還款的證據,故法院做出上述判決。那么債務人損毀欠條仍需履行還款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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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賀*秀以其對丈夫的私生子沒有撫養義務為由,要求退還扣劃款項。李*偉不履行對非婚生子的撫養義務,法院在執行案件過程中,扣劃夫妻共同財產實現判決內容,是合法的。另一種意見認為,賀*秀在與李*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其工資依法雖為夫妻共有,但依照婚姻法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共同財產僅用于清償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約定優于法定,在夫妻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下,依法律規定確定夫妻財產的歸屬。因此,本案被執行人李*偉不履行判決撫養義務,所形成之債務應當認定為其與賀*秀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妻子有義務負責丈夫的私生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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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未履行分期還款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和未到期的債務一起起訴。對方未履行分期還款義務的,構成預期違約,即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明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為表明在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可能履行合同。預期違約雖然沒有直接損害債權人的現實債權,但卻侵害了債權人的期待債權,債權人有權要求解除該還款協議或合同,要求債務人一次性還款。《民法總則》第189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那么未履行分期還款義務,可以和未到期的債務一起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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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死了妻子還款嗎債務人死亡的如果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有義務進行清償的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遺產繼承人承擔清償的債務。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債務人死了妻子還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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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債務人不償還債務,若想保住房子,可以來償還欠款,之后想債務人追償。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那么債務人不還錢擔保人必須承擔還款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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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借款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是: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者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依照擔保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從而保障放款人相應債權的實現。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是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那么擔保人有義務替債務人還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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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在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況下,第三人單方表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與債務人達成代替其清償債務的協議,但并沒有與債權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也就是說,即使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產生效力且不能對抗債權人,債權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請求履行債務。那么債務轉讓后新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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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對于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來講丈夫對外的借債,妻子也是要承擔清償責任的,此時該筆債務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妻子能夠舉證證明該債務是夫妻個人債務。那么夫妻個人債務怎么認定,丈夫欠債妻子有義務償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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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然說合同一般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文件,不管你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簽訂的,都是具有法定效應的,事實上也是這樣的。但是問題就出現在這里,有很多的情況下,這個當事人在合同快到期的時候私自逃跑了。這樣是讓那個座位介紹人的朋友很是難辦。有人說直接找這個介紹人不就行了嗎?事情其實很是簡單的,主要問題就是這位介紹人有沒有給出什么樣的承諾。如果他在當時簽訂合同的時候表示會幫助當事人承擔這些款項的話,那么就可以去找他償還了,主要是要是沒有的話,那么就和他一點關系都沒有了,所有的事情都是合同雙方的問題了。那么合同的介紹人承擔還款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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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丈夫欠債妻子一般沒有義務償還,但是如果該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則妻子也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夫妻共同債務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如果丈夫欠債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經營,那么屬于 夫妻共同債務 ,作為妻子應當在 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內承擔責任,法律分析: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一方在外欠的債務,只要是用于家庭共同投資,或者用于家庭生活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丈夫現在還不了,妻子有義務償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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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拒不賠償后果: 交通事故全責拒不賠償的,可能會被起訴,起訴至法院后,法院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經法院判決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肇事人的財產用以賠償。 全責不賠錢首先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對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后仍不還款,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調解一下午,終于幫助當事人圓滿解決,最最滿意的地方就是幫助當事人把對第三人債權轉給被告,由被告承擔向原告的還款義務,因第三人已是失信人無償還可能,這樣就保證了原告債權的實現。[慶祝][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