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有義務替債務人還款嗎?

導讀:
在借款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是: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者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依照擔保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從而保障放款人相應債權的實現。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是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那么擔保人有義務替債務人還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借款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是: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者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依照擔保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從而保障放款人相應債權的實現。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是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關于擔保人有義務替債務人還款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借款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是: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者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依照擔保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從而保障放款人相應債權的實現。擔保人的權利是:當擔保人履行了上述義務后,擔保人就取得了債權人的地位,在其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內有權向借款人(被擔保人)追償。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人有義務替債務人還款嗎?
擔保人的責任
一、民事責任
(1)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擔保人存在過錯,那么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還是由擔保人獨自承擔。
(2)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二、民事連帶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是連帶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這時候,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就是這樣的民事連帶責任。
三、擔保(保證)責任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擔保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擔保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就是這樣的一種擔保責任。
擔保責任的承擔,債務如何償還
當擔保人無力償還時,要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來處理:
1、一般保證: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于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無力償還時,可以將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抵值的范圍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
2、連帶保證:
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分別就同一債務對債權人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因合同關系產生的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時,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清償,也可要求保證人清償。債務人和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并無順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債權人可以不問債務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或賠償損失的能力。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就債務人的內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可能依約定或依過錯按份承擔責任。擔保人對債權人承擔全部的債務。
當擔保人無力償還時,擔保人的財產就將作為抵值。但是擔保也是分了不同情況的,擔保人的責任分為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保證責任不同,最終的清償結果也是不同的。以上就是擔保人替債務人償還債務的法律規定的介紹,在生活中,債權人在遇到債務糾紛的時候,可以到催天下平臺發布債權信息,催天下平臺有大數據催收工具,提供機器人催款,律師催款,律師函追討欠款,催收機構追討欠款,合法合規的為債權人解決欠款追討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