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產之后可否不繼承轉賣

導讀:
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只要沒有辦理繼承過戶,住房產權還是屬于原房主所有,和繼承人無關。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訂立遺囑,除非是訂立的公證遺囑,否則的話并不是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但如果是公證遺囑就不同的,此時辦理公證手續就是生效要件,缺少了必然會導致遺囑無效。那么公證遺產之后可否不繼承轉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只要沒有辦理繼承過戶,住房產權還是屬于原房主所有,和繼承人無關。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訂立遺囑,除非是訂立的公證遺囑,否則的話并不是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但如果是公證遺囑就不同的,此時辦理公證手續就是生效要件,缺少了必然會導致遺囑無效。關于公證遺產之后可否不繼承轉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證遺產之后可否不繼承轉賣
公證遺產之后不繼承不能直接轉賣。
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只要沒有辦理繼承過戶,住房產權還是屬于原房主所有,和繼承人無關。繼承人無權把不在自己名下住房賣掉,過戶他人,需要辦理繼承過戶,確權后,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二、遺產公證的程序有什么
(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二)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于立遺囑是與人身關系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
訂立遺囑,除非是訂立的公證遺囑,否則的話并不是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根據《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即使沒有辦理公證,其實也不會影響到遺囑的生效。但如果是公證遺囑就不同的,此時辦理公證手續就是生效要件,缺少了必然會導致遺囑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