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遺產繼承公證為什么要死者的死亡證明

導讀: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那么申請遺產繼承公證為什么要死者的死亡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關于申請遺產繼承公證為什么要死者的死亡證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申請遺產繼承公證為什么要死者的死亡證明
1、遺產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所以申請遺產繼承公證的,需要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申辦遺囑繼承公證的程序有哪些
1、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2、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2)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3)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4)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