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房產繼承遺囑公證后還可以更改嗎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那么民法典規定房產繼承遺囑公證后還可以更改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關于民法典規定房產繼承遺囑公證后還可以更改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規定房產繼承遺囑公證后還可以更改嗎
民法典規定房產繼承遺囑公證后還可以更改。
公證后的遺囑,遺囑人(老人)能悔改。遺囑人可以變更或撤銷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遺囑,但因公證遺囑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證遺囑的變更撤銷有特定的規定: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只有遺囑人本人向原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變更或撤銷申請,其他人一般是不能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二、遺產公證所需材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
4、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居民可以由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證明。村民可以由村委會和鄉(鎮)政府證明。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
7、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8、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