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受法律守護嗎

導讀:
“丈夫”死亡,她卻無權繼承遺產離異后的許某與職業司機夏某于2004年開始同居,同居時許某25歲,夏某33歲。在處理夏某的這10萬元遺產時,許某與夏某的父母對繼承份額問題發生分歧,夏某的父母遂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法院審理認為,夏某生前未立遺囑,故對夏某的這10萬元遺產只能按法定繼承進行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斒氯艘蛲悠陂g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狈ㄔ鹤罱K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朱某要求解除與劉某的同居關系的起訴。那么同居關系受法律守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死亡,她卻無權繼承遺產離異后的許某與職業司機夏某于2004年開始同居,同居時許某25歲,夏某33歲。在處理夏某的這10萬元遺產時,許某與夏某的父母對繼承份額問題發生分歧,夏某的父母遂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法院審理認為,夏某生前未立遺囑,故對夏某的這10萬元遺產只能按法定繼承進行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斒氯艘蛲悠陂g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狈ㄔ鹤罱K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朱某要求解除與劉某的同居關系的起訴。關于同居關系受法律守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死亡,她卻無權繼承遺產
離異后的許某與職業司機夏某于2004年開始同居,同居時許某25歲,夏某33歲。此后,為了逃避自認為繁瑣的計生環孕檢檢查,雙方一直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
2007年3月,夏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留下存款10萬元。此前,夏某未留下遺囑。在處理夏某的這10萬元遺產時,許某與夏某的父母對繼承份額問題發生分歧,夏某的父母遂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法院審理認為,夏某生前未立遺囑,故對夏某的這10萬元遺產只能按法定繼承進行處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蓖瑫r,《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8條“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之規定,許某未與夏某登記結婚就未與夏某確立夫妻關系,許某當然就不是夏某法律上的配偶,因此也就無權按照婚姻法第24條第1款、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來繼承夏某的遺產。
法院最終判決夏某遺留的10萬元由夏某的父母及夏某與許某共同所生子女按均等份額繼承。
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另一方無權染指
2002年,個體戶朱某與企業職工劉某開始同居。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朱某從事水電安裝經營,為避免日后可能經營不善給劉某帶來的債務負擔,雙方一直未登記結婚。
2005年起,由于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感情逐漸惡化,直至發展到2007年初朱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劉某的“婚姻”關系,并對劉某每月3000多元的工資所得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斒氯艘蛲悠陂g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狈ㄔ鹤罱K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朱某要求解除與劉某的同居關系的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