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有沒有法律風險呢

導讀: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一方有難,都別說八方支援了,你同居對象都可以合法不支援你,因為不負有法定扶養義務。除非解除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財產時,應給予適當照顧,或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未婚同居有沒有法律風險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一方有難,都別說八方支援了,你同居對象都可以合法不支援你,因為不負有法定扶養義務。除非解除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財產時,應給予適當照顧,或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未婚同居有沒有法律風險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里的人想出來。錢鐘書先生的這句話很多人感同身受。但小編今天想說的是:婚姻既便是一座圍城,也是一座帶著保護墻的城。我國實行的是結婚登記制度,民政局的那一紙登記就是民法典保護婚姻的城墻。
沒有登記卻以夫妻名義生活,就容易出現下面這種麻煩事:
一對情侶同居生子,還舉辦了婚禮,就是沒有領證結婚,結果沒幾年,男方喜新厭舊要拋棄女方,這時候女方才后悔當初沒有領證。
這樣的事情并不少見,原因也錯綜復雜,例如“孩子都生了、婚禮也辦了,登不登記沒什么差別”、“登記多麻煩,同居多自由”等等。
但是非婚同居關系不是婚姻關系,不產生像婚姻一樣的配偶身份,充其量只產生財產關系,不受民法典保護,與登記結婚有很大差別。
律師粗略給大家總結了一些:
1.對雙方財產處理上的不同: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領了證,就是一家人啦~還分什么你我?
同居,早年叫:“非法同居”,都不合法了,該是誰的還是誰的,不能基于同居的事實產生“財產共有”的法律效果。除非是雙方通過共同的勞作和經營取得的財產。
例如:倆人一起開店賣油條。
2.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同: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一方有難,都別說八方支援了,你同居對象都可以合法不支援你,因為不負有法定扶養義務。除非解除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財產時,應給予適當照顧,或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3.訴訟上的差別: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你們自己解除了就行了!”
兩個例外:
(1)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會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還有涉及“重婚罪”的危險!
(2)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孩子上不了戶口!孩子上不了戶口!孩子上不了戶口!
以上總結并未窮盡,但是想必各位已經能夠看出不登記結婚的缺點了。假如你們的同居是為了“試婚”,安安不好阻止;但如果辦了婚禮還不去登記,安安明確表示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