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有沒有處理撫養權糾紛的原則

導讀:
雙方均爭奪撫養權的,一般按下列原則處理:第一,二周歲以內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父母雙方協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父方主張直接撫養的,應當舉證證明具有下列情形:(一)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優先直接撫養條件,即可據此確定子女由其直接撫養。那么相關法律有沒有處理撫養權糾紛的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均爭奪撫養權的,一般按下列原則處理:第一,二周歲以內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父母雙方協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父方主張直接撫養的,應當舉證證明具有下列情形:(一)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優先直接撫養條件,即可據此確定子女由其直接撫養。關于相關法律有沒有處理撫養權糾紛的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均爭奪撫養權的,一般按下列原則處理:
第一,二周歲以內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父母雙方協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父方主張直接撫養的,應當舉證證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共同生活的。
第二,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必須舉證證明:
(1)優先直接撫養的條件。(詳解)
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優先考慮: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優先直接撫養條件,即可據此確定子女由其直接撫養。
如果父親與母親直接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祖父母與外祖父母的條件,作為相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只在父母雙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時適用。
(2)子女的意見。
(3)父母的撫養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