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適合同居關系嗎

導讀:
贈與協議適合同居關系嗎《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以同居生活、相互照顧為目的而締結的附條件的贈與協議。所附的解除條件即是解除同居關系。贈與是發生在同居期間的,應當適用同居期間財產的處理方式處理財產,我國關于同居期間的贈與的法律屬于空缺,我國法律規定了,同居前的贈與是比照一般贈與予以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一般共有處理。那么贈與合同適合同居關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贈與協議適合同居關系嗎《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以同居生活、相互照顧為目的而締結的附條件的贈與協議。所附的解除條件即是解除同居關系。贈與是發生在同居期間的,應當適用同居期間財產的處理方式處理財產,我國關于同居期間的贈與的法律屬于空缺,我國法律規定了,同居前的贈與是比照一般贈與予以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一般共有處理。關于贈與合同適合同居關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贈與協議適合同居關系嗎
《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以同居生活、相互照顧為目的而締結的附條件的贈與協議。所附的解除條件即是解除同居關系。如果解除條件成立,則贈與行為失去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解除,贈與的財物應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繼續占有,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贈與是發生在同居期間的,應當適用同居期間財產的處理方式處理財產,我國關于同居期間的贈與的法律屬于空缺,我國法律規定了,同居前的贈與是比照一般贈與予以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一般共有處理。那同居期間的贈與該如何處理在同居前的贈與處理方法是比照贈與關系予以處理,那么在同居期間所發生的贈與行為也應當比照贈與關系予以處理,不能因為雙方有同居關系而否認贈與的效力,只要受贈方接受了贈與財產,贈與財產已經實際交付了,如動產已經轉移占有了,不動產已經過戶登記了,那么就贈與合同就已經生效了。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收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民法典》(2022.1.1生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