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離婚后能訴訟索要賠償嗎

導讀:
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對協議離婚后又提起損害賠償訴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那么合同離婚后能訴訟索要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對協議離婚后又提起損害賠償訴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關于合同離婚后能訴訟索要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
對協議離婚后又提起損害賠償訴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可知:
(一)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后,仍有權利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明確表示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當事人應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后一年內提出損害賠償,逾期則不予支持。一年的規定屬于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關于中止、中斷的規定。
因此,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能夠證明在婚姻存續期間,當事人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而且無過錯一方沒有在離婚協議中明確放棄其損害賠償請求權,那么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一年內,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
協議離婚需辦哪些手續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程序:
(一)初審
查驗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當事人離婚意愿以及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二)受理
1、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三)審查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四)登記(發證)
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撫松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填寫《離婚證》,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