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

導讀:
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對協議離婚后又提起損害賠償訴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那么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對協議離婚后又提起損害賠償訴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關于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后能起訴索要賠償嗎
對協議離婚后又提起損害賠償訴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可知
(一)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后仍有權利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明確表示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當事人應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后一年內提出損害賠償逾期則不予支持。一年的規定屬于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關于中止中斷的規定。
因此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能夠證明在婚姻存續期間當事人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而且無過錯一方沒有在離婚協議中明確放棄其損害賠償請求權那么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一年內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
協議離婚需辦哪些手續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程序
(一)初審
查驗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當事人離婚意愿以及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二)受理
1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三)審查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四)登記(發證)
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撫松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填寫離婚證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