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離婚規定再婚不得再生育符合法律規定嗎

導讀:
協議離婚約定再婚不得再生育符合法律規定嗎不符合法律規定,此民事行為應是無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也可放棄這項權利,但這種放棄必須以自愿為前提,且公民即使一時放棄了這種權利,之后又想生育子女,同樣可以繼續行使生育權。達成的禁止生育的協議,是對法律賦予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法律賦予公民享有生育權的規定。那么合同離婚規定再婚不得再生育符合法律規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約定再婚不得再生育符合法律規定嗎不符合法律規定,此民事行為應是無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也可放棄這項權利,但這種放棄必須以自愿為前提,且公民即使一時放棄了這種權利,之后又想生育子女,同樣可以繼續行使生育權。達成的禁止生育的協議,是對法律賦予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法律賦予公民享有生育權的規定。關于合同離婚規定再婚不得再生育符合法律規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約定再婚不得再生育符合法律規定嗎
不符合法律規定,此民事行為應是無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可見,生育權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生育權是法定的,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公民想什么時候行使這種權利就可隨時行使,其他任何限制行使這一權利的行為都是非法的、無效的。
公民也可放棄這項權利,但這種放棄必須以自愿為前提,且公民即使一時放棄了這種權利,之后又想生育子女,同樣可以繼續行使生育權。達成的禁止生育的協議,是對法律賦予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法律賦予公民享有生育權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