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離婚會審查哪些內容

導讀:
協議離婚會審查哪些內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工作人員應查明:(一)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二)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離婚是否確實出于雙方自愿;(四)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五)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那么合同離婚會審查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會審查哪些內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工作人員應查明:(一)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二)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離婚是否確實出于雙方自愿;(四)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五)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關于合同離婚會審查哪些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會審查哪些內容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工作人員應查明:
(一)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二)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離婚是否確實出于雙方自愿;
(四)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五)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
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于好取得共識,應準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受理協議離婚申請的條件
受理協議離婚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身份證件。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