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婦的共有財產包括哪些

導讀:
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婚后夫婦的共有財產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關于婚后夫婦的共有財產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后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如工資和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征
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征: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二)、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四)、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五)、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七)、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