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有財產的范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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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因為確立夫妻關系后受到損害。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需要判斷第三人是否知情,也就是是否為善意第三人。第三人明知是對方擅自處分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第三人要承擔合同無效的風險和損失。那么在婚后哪些財產是共有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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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一方老家拆遷賠償,是婚姻持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算夫妻共有財產。如何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案件中,更多爭議存在于財產分割方面。而掌握確實的夫妻財產的相關證據成為分割財產案件的關鍵。當事人在提起訴訟前,或在接到法院傳票后,應特別注重共同財產證據的調查收集。因此,通常律師只是手持自己律師事務所開具的介紹信或調查函,往往會吃閉門羹,碰得一鼻子灰。一般對于法院加蓋大紅院印的調查令,一般的房產公司和物業公司還是會配合的,畢竟有意怠慢或不予配合可能會涉嫌“妨害訴訟程序的進行”,法院可以罰款,也可以對單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那么婚后一方老家拆遷賠償算夫妻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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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17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如夫妻一方作為指定受益人獲取的死亡、傷殘保險金,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那么婚后一方購買的保險算夫婦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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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于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那么婚后財產一定是夫婦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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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來由于感情不合穆念慈在香港提出了離婚訴訟,香港法院準予離婚但未完成財產分割。于是穆念慈把楊康狀告到廣州的法院,提出房子是自己的個人財產,要求楊康返還房屋并立即搬出。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規定,穆念慈和楊康對此處房產沒有特別的歸屬協議,應當按照夫妻分別財產制處理,房產登記在穆念慈一人名下,且首付款和房貸都是她償還,應該完全歸穆念慈一人所有。那么香港夫婦在內地的婚后房產是夫婦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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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對婚后付出了勞動的租金、經炒作后增值的股票等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財產與家庭財產的不同夫妻離婚時,如除夫妻外還有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要注意將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財產區分。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亦不能將所有家庭成員共有財產都當作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那么財產婚后的孳息夫妻共有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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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新婚姻法婚后繼承的財產是夫婦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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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婚后夫婦的共有財產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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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那么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屬于夫婦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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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那么婚后共有財產指的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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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女方買套房婚后算共有財產嗎婚前全款買房,婚后不算共有財產,應該屬于付款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婚姻法中對共同財產的規定是: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那么婚前女方買套房婚后算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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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該條的規定,結合上面對財產的相關界定,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1、工資、獎金。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么婚后繼承的財產是夫婦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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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請問這時怎么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共有財產?或者寫明后的大房子中丈夫占多少比例,妻子占多少比例。那么婚后將婚前房屋賣掉新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共有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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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是離婚后才取得丙支付的專利使用費,但此筆費用是甲乙婚內可確定可的應得收益,婚后離婚后才取得,仍為甲乙的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在婚姻存續期間為夫妻共有財產,②婚后雖未實際取得,但是已經可以確定應當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也為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為夫妻共有財產,①在婚后實際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為夫妻共有財產,1.知識產權的收益夫妻一方所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在婚后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而當時未取得,所產生的收益,為夫妻共有財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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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收入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嗎也不一定,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婚后收入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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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按照法律規定,并不是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所有收益都歸雙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銀行利息。 第二,鎖在保險箱里的金條、珠寶、古玩等。 如果你沒去倒騰惦記,卻一不小心價值翻倍。這兩種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歸雙方共有。而用婚前財產“投資”產生的婚后收益,才屬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這類金融資產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資收益”,如何判定,我只問一句話:婚后,你對股票操作了嗎?比如:賣出、買進、加倉、換股等。 如果沒有任何操作,那么這部分收益,屬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認為這是屬于你的個人財產。比如你婚前買了100萬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動,翻了十倍,那這多出來的900萬,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沒有關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研究基本面、技術面,每天盯盤盯得頸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賬戶做到翻倍,掙了100萬。可恰恰是因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時間心血,這就是一種投資行為,法律就默認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勞,就會界定這多出來的100萬是夫妻共有的。 說得通俗一點,人結了婚,錢跟時間,就都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了。 其他理財產品,也基本上是一樣的道理。
??婚前財富歸屬的基本法則: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人結了婚,不論男女,婚前個人財產并不會自動變為共有。結婚,又不是搶劫,沒那么可怕! 婚前財富歸屬的基本法則: 第一,婚前財產的本尊,適用“戀愛關系原則”——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不會自動轉化。 第二,婚前財產的婚后收益,適用“夫妻關系原則”——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 第三,婚前財產的歸屬,可以通過婚姻協議來調節。這樣,前兩條規則就有變通的可能。 銀行賬戶有進有出,進進出出,過個三五年,甚至上十年,誰還能辨認出賬戶里的錢,哪些來自婚前存的,哪些又來自婚后的收入呢? 鐵打的賬戶,流水的存款。當你的婚前存款與婚后收入混同在一起時,一旦婚姻出問題,你就有可能面臨婚前財產流失的風險。
離婚協議中,6條約定是無效的? 1.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在不違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權是法律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因與他人協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4.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這是對子女的贈與,要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 5.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18周歲以后,若子女沒有出現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狀況,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 6.處分他人財產 。夫妻雙方只能處分自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