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獨立買房算共有財產嗎

導讀:
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后使用的是其婚前的存款獨立出資購買,則該房產視為是其婚前財產的轉換形式,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后女方獨立買房系其父母出資,且該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則該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婚后女方獨立買房算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后使用的是其婚前的存款獨立出資購買,則該房產視為是其婚前財產的轉換形式,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后女方獨立買房系其父母出資,且該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則該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婚后女方獨立買房算共有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后女方獨立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這個問題其實是要分情況對待的:如果說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進行書面的財產約定,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也沒有做其他按份共有的約定,即便婚后雙方實際上過著AA制的生活,也推定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共有,這就意味著,即便是女方以自己在婚后取得的收入全款出資所購買的,也仍然為夫妻共同共有,當然如果雙方面臨離婚,在分割時可以提出酌定分割的請求,法官也會結合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決。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后使用的是其婚前的存款獨立出資購買,則該房產視為是其婚前財產的轉換形式,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后女方獨立買房系其父母出資,且該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則該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房產證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財產
房產證上加名字是共有財產,加名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三、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注意哪些原則
離婚,既是夫妻人身關系的解除,也是夫妻財產關系的結束。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據此,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三點:
1、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將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和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嚴格區分。
2、從程序上講,財產分割應先由雙方協商,只有協商不成法院再作判決。
3、明確分割共同財產的原則:
(1)男女平等,即不論夫妻雙方是否均有收入,其收入是否有懸殊,在離婚分割時夫妻原則上平均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即夫妻離婚在分割共同財產時要對女方以及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予照顧。
(3)照顧困難一方和無過錯一方利益原則。即對離婚后生活會出現困難的一方,以及在離婚過程中沒有法律和道德過錯的一方,分割財產時應多分。
(4)四是有利于生產生活和財產價值的發揮原則,當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財物,不能或不宜進行實際分割時,應當保護物品的使用價值,一方得到實物,對他方應進行經濟補償。
(5)不得違反社會共同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即對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物不得分割,同時,財產分割時不得逃避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