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抵押權主債務是否中斷時效

導讀: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其次抵押權必須合法有效。抵押權的目的在于擔保債權受償。若債權人的債權未屆清償期而允許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將損害債務人依法應當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以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為要件。那么行使抵押權主債務是否中斷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其次抵押權必須合法有效。抵押權的目的在于擔保債權受償。若債權人的債權未屆清償期而允許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將損害債務人依法應當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以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為要件。關于行使抵押權主債務是否中斷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行使抵押權主債務是否中斷時效
債權人行使抵押權實現債權的屬于向債債務人主張債權的行為債權訴訟時效會中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行使抵押權的條件有哪些
1、存在有效的抵押權。
抵押權的實現首先應以抵押權存在為前提當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權時才可以實現抵押權。其次抵押權必須合法有效。抵押權是對物的價值的支配權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則不享有支配權也就談不上優先受償了。
2、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
抵押權的目的在于擔保債權受償。若債權人的債權未屆清償期而允許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將損害債務人依法應當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以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為要件。但對于未屆清償期的債權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約定原因使債務人喪失期限利益時債權人得即時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受抵押擔保因債務人喪失期限利益債權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權。
3、債務人不履行債務。
倘債務已屆履行期但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的債權受清償抵押權即消滅自無抵押權實現。
4、債務的未清償不是因為債權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