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公司股權變更債務怎樣承擔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應該注意的是如果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那么民法典中公司股權變更債務怎樣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應該注意的是如果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關于民法典中公司股權變更債務怎樣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公司股權變更債務怎樣承擔
公司債務由公司財產承擔所以公司股權變更的不影響公司債務的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七十三條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怎么辦
1、股東向公司內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
如果公司股東間互相轉讓股權那么轉讓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的股東可以自己決定要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首先轉讓股權的股東應該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復
(1)其他股東在三十日內未答復視為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基于彼此的信賴而建立起來的兼有資合與人合的特點為了維持公司股東彼此信賴的需要、公司內部的穩定性保持股東間良好的合作關系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應首先考慮在公司現有的股東間進行。只有在其他股東都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才能將該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
應該注意的是如果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3)如果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股權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該股權的應當視為同意轉讓應當配合該股權轉讓行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如果對公司股權轉讓有作出明確規定的還需參照公司章程進行具體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