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法人后原債務的承擔是怎樣的

導讀: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變更后原公司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經濟或動中所做出的行為代表了公司。也就是說公司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償還債務和享有債權。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存在惡意或者過失那么在產生債務的時候公司在承擔對外債務的同時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擔責任。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因此有關債務承擔問題應列入風險負擔條款予以約定。如果股權轉讓導致公司合并或分立應按照法定的通知時限要求通知有關的債權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債務由存續公司承擔或按照協議承擔。那么公司變更法人后原債務的承擔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變更后原公司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經濟或動中所做出的行為代表了公司。也就是說公司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償還債務和享有債權。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存在惡意或者過失那么在產生債務的時候公司在承擔對外債務的同時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擔責任。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因此有關債務承擔問題應列入風險負擔條款予以約定。如果股權轉讓導致公司合并或分立應按照法定的通知時限要求通知有關的債權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債務由存續公司承擔或按照協議承擔。關于公司變更法人后原債務的承擔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變更法人后原債務的承擔是怎樣的
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變更后原公司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經濟或動中所做出的行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產生的債券債務并不一定跟隨法人的變動而變動公司以自己的名義承擔對外的債權債務。也就是說公司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償還債務和享有債權。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法人所以不管變不變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擔責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擔。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存在惡意或者過失那么在產生債務的時候公司在承擔對外債務的同時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擔責任。即公司在承擔完債務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償。
企業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股權轉讓中的債務風險
在股權轉讓中面臨的債務承擔法律風險主要體現為三個個方面。
1、既有債務承擔中的法律風險。受讓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債務的數額是否設定了擔保利率以違約責任債權人有無限制權利要求等此類債務是否為不良債務等。對上述問題的考察能使受讓人在談判中獲得主動并影響到交易的價格和受讓后風險負擔的大小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隱性債務承擔中的法律風險。對于無法預計的負債如果在股權轉讓協議預定的期限內發生并且發生實際權利人的追索該類責任或風險首先應當由目標公司承擔由此引發的股份轉讓的風險負擔應當由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因此有關債務承擔問題應列入風險負擔條款予以約定。受讓方所爭取的是與出讓方劃清責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負債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均由出讓方承擔。但是要注意到股權的轉移并不影響到債權人追索的對象受讓方在成為目標公司股東后仍然需要清償該債務再根據股權轉讓合同向出讓方追償。另一方面這也涉及到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問題。如果股權轉讓導致公司合并或分立應按照法定的通知時限要求通知有關的債權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債務由存續公司承擔或按照協議承擔。
3、隱瞞債務承擔中的法律風險。對于出讓方故意隱瞞真相沒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受讓方批露既有負債或潛在負債的屬于違反信息批露義務的行為違反了出讓方有關公司債務的陳述與保證義務。當發生債務追索時將嚴重影響受讓方的股份轉讓合同的利益和預期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