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質押出質人與債務人連帶責任嗎

導讀:
債務人被宣告失蹤的可以向其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條質物返還及質權實現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但各國的立法大都有關于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但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屬于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約定時可予以增刪。那么權利質押出質人與債務人連帶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被宣告失蹤的可以向其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條質物返還及質權實現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但各國的立法大都有關于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但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屬于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約定時可予以增刪。關于權利質押出質人與債務人連帶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權利質押出質人與債務人連帶責任嗎
權利質押出質人以其質押的股權承擔債務。所以出質人要承擔履行債務的責任。債務人被宣告失蹤的可以向其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條質物返還及質權實現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二、股權質押效力
股權質押的效力是股權質押制度的核心內容。股權質權的效力是指質權人就質押股權在擔保債范圍內優先受償的效力及質權對質押股權上存在的其他權利的限制和影響力。
(一)股權質押對所擔保債權范圍的效力
1、因權利質押法律未作特別規定的準用動產質權的有關規定所以與動產質權相同股權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一般由當事人在質押合同中約定。但各國的立法大都有關于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主要包括主債權、利息、遲延利息、實行質權的費用及違約金。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2、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有兩方面的作用為當事人約定擔保范圍提供參考或者說提供范本在當事人對質押擔保范圍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援以適用。但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屬于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約定時可予以增刪。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擔保范圍所作的約定與法律規定不一致時應從其約定。
(二)股權質權對質物的效力
股權質權對質物的效力范圍一般應包括
1、質物。即出質股權。質物是質權的行使對象當然屬于質權的效力范圍。
2、孳息。即出質股權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紅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該條之規定仍是一種任意性規范“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